上周,《每日經濟新聞》針對谷歌數字圖書館侵犯中國版權人權利一事進行報道。昨天,谷歌首席法務官戴維·多 姆 德 (DavidDrummond)在為美國國會舉行的聽證會準備的一份證詞中表示,該公司的數字化圖書項目為其他公司開展網絡圖書業務奠定了基礎,有利于市場競爭。
知情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透露,此前谷歌就曾委托中國數字圖書館同國內5家出版社示好,尋求合作。據知情人透露,早在兩年前,谷歌曾為數字圖書館業務聯絡國內5家出版社,包括清華大學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現代教育出版社等,合作的大體內容是,由中國數字圖書館作為版權代理,同谷歌數字圖書館合作,將這些出版社的書籍通過掃描收入谷歌數字圖書館,而權利人因此可獲得相應的廣告分成。不過,此項合作并沒有成功,相關部門認為谷歌的此項計劃涉及“文化安全”,谷歌在中國的這次數字出版合作“流產”。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中國數字圖書館,該公司版權部的相關人士向記者證實了這一消息。記者詢問相關細節,該人士表示,此事屬于商業機密,不便透露。北京大學出版社的李冰也向記者證實了這一消息。
多姆德在證詞中稱,谷歌“完全遵守版權法”,借閱網絡圖書將使沒有大型圖書館的學校的研究活動發生革命性變化。多姆德表示,谷歌掃描“無主作品”(沒有找到版權所有人的圖書),將使其他公司能更方便地開展類似業務,“我們認為,和解協議將有助于其他公司公平、合法地使用無主作品。”
針對多姆德的說法,李冰認為谷歌圖書館并不利于市場競爭,相反這將使谷歌壟斷數字圖書市場。李冰說,谷歌沒有經過權利人許可,就掃描他人作品,已經侵犯了權利人的權利。谷歌數字圖書館承諾的每本圖書給予不低于60美元的賠償并不公平。據李冰了解,許多圖書雖然是同樣的內容,但卻分好幾個版本,而谷歌卻按照一本來賠償,顯然是不公平的。
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以下簡稱文著協)常務副總干事張洪波表示,文著協下周將組成研究專家組,討論應對事宜。
此前,谷歌將邀請美國各大報紙網站在YouTube發布各種新聞視頻內容,也承諾各家報紙將獲得相應廣告收入分成。據了解,截至目前,對于谷歌新聞投放的文本搜索廣告,內容發行商并未參與任何廣告收入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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